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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出台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激励措施

发布时间:2014-07-15 08:23:41 点击率:

来源:陕西日报

     为促进圣地延安经济较快增长,落实赵正永书记在听取延安经济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延安在结合市情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促进今年经济增长十项激励政策。

     一是鼓励中省石油企业增加原油产量。支持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在延采油厂、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陕北项目部和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增加原油产量,对完成年初市政府下达原油生产计划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产量超额部分提供的地方税收收入按10%由市、县财政列支奖励。

     二是鼓励原油加工。延长集团炼化公司完成长庆油田公司供应200万吨原油加工任务,地方财政净收益返还延长集团炼化公司;延长集团炼化公司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的原油加工量计划,奖励100万元;延长集团管道公司完成输送长庆200万吨及以上输送量,奖励100万元。

     三是鼓励提高原油采收率。中石油、中石化以技术支持并与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采油厂合作大幅度提高原油采收率的,由市科技局立项,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000万元予以奖励技术合作双方。

     四是扶持煤炭企业发展。一是停征煤矿维简费及煤炭计量费等涉煤收费;二是通过竣工验收转为生产矿井的煤矿企业,采取政府担保和企业互保联保等形式,积极帮助煤炭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三是完成全年市上下达原煤生产计划的煤炭企业,超产90万吨(含90万吨)以上的,奖励50万元;90万吨以下的,奖励30万元。

     五是支持天然气生产销售。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完成今年各20亿立方米天然气生产任务的,各奖励100万元;支持省天然气股份公司,于年内接通姚店至河庄坪输气管道,并鼓励采取兼并、收购、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气化延安,重点推进中心城区、12个县城、33个重点镇、100个新型农村社区气化,每开工建设一个项目,补助50万元;从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LNG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用电补贴,每度用电补贴0.03元,对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是增加卷烟产量。支持延安卷烟厂增加生产计划,提高高端产品比例,延安卷烟厂今年产量达到43万大箱,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增量的20%由市财政列支奖励延安卷烟厂。

     七是促进能化产品销售。支持延长石油集团建设终端销售网点,延长石油集团在延安境内每建设1个加油站销售点,补助20万元。

     八是加强旅游宣传。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倾斜安排用于旅游宣传、营销等,年内投入达到1000万元。

     九是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和“个转企”企业。2014年下半年新增在延注册及新入规的非能源“四上”和“个转企”企业,每年较上年新增加的税收收入由市、县财政返还企业;油田工程技术企业、油泥污处理企业,在延安登记注册,达到规模以上并入统计库的企业奖励10万元。

     十是加强金融服务。对今年新组建的民间投资集团,在延安登记注册并投入正式运营的奖励10万元;市政府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非能源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开展助保贷业务;积极发挥市鼎源投资公司融资服务功能,为该市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加快延安红土基金项目筛选和投资进程,为引进资金投资延安项目,并为延安企业走出去寻找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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